教师资格证认定所需资料
1、个人证件照。
上传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1寸彩色白底免冠正面证件照(与“认定信息填报”处上传的照片必须保持一致),jpg格式。
2、《教师资格认定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在认定信息填报时下载个人承诺书,须用A4纸打印。打印后请在“承诺人”处正楷书写本人姓名,并在“年月日”填写签字日期后,将承诺书拍照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格式为JPG,纸张必须A4竖版、正面、整体清晰)。
3、《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核查。
(2)港澳台居民分别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
4、《身份证》。
系统将自动进行身份证证照调取,调取的证照信息与申请人原件有效期等信息不相符或未能成功调取信息的申请人现场受理时须同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5、户籍或居住证、学生证相关证明。
(1)本市户籍申请人系统将自动进行户籍证照调取。
(2)非本市户籍申请人系统将自动进行居住证证照调取
(3)在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的本科大四(专科大三)以上在读学生、在读研究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含本市户籍在本市就读、外省市户籍在本市就读)不用提供户籍证明和居住证。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二级乙等及以上。申请人须自行将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拍照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格式为JPG,证书必须正面、整体清晰)。
7.学历证书。
申请人须将学历证书拍照上传(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升本在读学生上传专科毕业证,在读研究生上传本科毕业证,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格式为JPG,证书必须正面、整体清晰)。






